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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协调机关各室工作;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其他重要文件;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研究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干部管理,协助委局领导搞好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办理本机关工作人员的调配、任免、奖惩、考核、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委局领导抓好本委机关政治思想工作和党群工作,做好本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文书档案、信息编发、机关保卫、计算机技术等日常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同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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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访室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核查部分举报线索,办理一些时间紧急、情节简单的案件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负责与县委、县政府信访室及政法机关信访部门的联系、配合和协调,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重要信访信息;督促、催办转交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访件;协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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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承办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负责调查了解对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其它重要信访;负责指导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县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动态变化;负责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案件查处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本委其它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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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件审理室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核县各部门和乡镇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对本委、局给予的和各部门、乡镇批准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承担县监察局行政应诉事宜,负责受理乡镇、各部门对案件定性量纪的业务咨询、协审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复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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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法监察室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县各部门单位、乡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提出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和建议,综合执法监察工作情况;参加县有关部门开展的有关检查活动;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本委、局开展的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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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党风廉政建设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指导、检查镇(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报导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
负责综合分析行风建设情况,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负责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负责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等工作;负责农民减负、企业减负等工作及有关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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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行政效能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县效能办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政府机关(包括受国家行政机关委托和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办、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受理、调查管辖范围内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投诉;依法负责查办管辖范围内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影响机关工作效能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完成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